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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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扭轉兩個世代、一星負評的故事 中檢持續推動修復式司法,保護被害人不再心傷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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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許您曾聽過「修復式司法」,但可能不知道「修復式司法」比刑事審判更有機會提供被害人真正需要的保護及心傷出口,從犯罪根源解決問題,讓傷痛不再發生!臺中地檢一直致力推動修復式司法,從民國99年法務部開始試辦至今,已執行近700件修復式司法案件,居全國之冠。而本署日前於114519日舉辦本年度第二次修復式司法教育訓練暨個案研討會,透過促進者及檢察官現身分享實際案例,再度展現這個柔性司法制度溫暖卻又無比強大的一面。

  在這場研討會中,促進者張桂真律師所分享的一星負評案例,是兩個相鄰商家因互換零錢衍生在網路留下負評和嘲諷的妨害名譽糾紛,起因可能只是在忙得不可開交的用餐尖峰時段造成溝通上的小小誤會,也或許只是兩個商家經營者分屬不同世代,想法和態度上有著難以跨越的鴻溝和臆測,終究導致無法收拾的衝突發生。另一個由促進者蘇哲鋒老師所分享的,則是剪不斷理還亂,一件又一件不斷發生甚至擴展影響兩代家庭成員,背後交織許多複雜難解因素的家庭暴力案件。

  在講求CP值的時代,上述這些並非「重大案件」卻動用如此多資源進行修復式司法,乍看之下似乎不太划算,但透過兩位促進者案例分享及促進者吳紹貴律師深入與談之下,與會者可以學習、感受促進者是如何在個別會談中用心傾聽及梳理雙方說法,深入了解事件成因及雙方背景、心中真正在意的觀點,進而解決修復過程中所遇到的種種困難。當時承辦的黃嘉生、白惠淑主任檢察官也現身說法,談及轉介原因與如何鍥而不捨又臨門一腳的提供助力。在促進者與檢察官通力合作努力下,這兩案最後都能讓被害人的心傷找到可以放下的出口,也讓行為人能夠同理被害人的傷痛,往後不再做出任何傷害動作,讓被害人得到最需要的保護,從根源解決問題,更能防止而使犯罪不再發生,發揮修復式司法最大的效用。

  臺中地檢多年來在修復式司法的推動上雖然一直是全國司法機關的翹楚,但從未因此故步自封、停滯不前,尤其目前各院檢幾乎都被詐騙案件淹沒,臺中更是重災區的情況下,檢察官或多或少都難有多餘時間及心力將案件轉介修復式司法,社會大眾也很少關注於此而不甚了解或產生錯誤理解,使得修復式司法難以推行。但本署仍不斷滾動檢討改進相關程序,廣納案類促使更多當事人有機會藉由參與而了解甚至幫忙推廣修復式司法,也適情適性的針對案件性質擇定適合的促進者,並不斷透過教育訓練方式精進團隊成員修復式司法的專業知能,突破重重困難、持續撒下修復式司法的種子,相信將來必能萌芽結果、開枝散葉,保護更多的被害人走出心傷且不再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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