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

有關媒體於今(19)日報導某議員指稱「基層員警反應,超過晚上10時找檢察官會被罵」,內容與事實不符, 澄清如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9-20
  • 資料點閱次數:804
  本署內勤值班檢察官依檢察官與司法警察機關執行職務聯繫辦法規定,應處理值勤該日(上午8時至翌日上午8時)轄區各司法警察機關解送本署現行犯之訊問、法律上疑義之回應。目前實務,因每日由不同檢察官輪值內勤,且內勤檢察官經常於拘留室訊問現行犯,司法警察機關如有法律上疑義,多以「法律意見請示書」、「法律上疑義請示紀錄表」,傳真本署法警室聯繫窗口,轉由內勤檢察官批示後傳真回覆,並層報值週主任檢察官、襄閱主任檢察官妥處。
  另對於社會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司法警察認有法律疑問或應立即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必要,本署重大專組主任檢察官、襄閱主任檢察官,均與轄內司法警察機關建有聯繫方式,得以即時處理。此制度長年以來運作順暢,並無窒礙難行之處,亦未有司法警察機關向本署反應該議員所述情事,媒體轉述議員所指「超過10點找檢察官會被罵」,並非事實,特予澄清。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