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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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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統計】外籍人士犯罪統計分析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1-04
  • 資料點閱次數:1524
一、近年來,隨著開放引進外籍勞工、陸客來臺觀光及兩岸直航等政策之實施,使得外籍人士入(出)境人次、居留人數逐年成長。根據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統計,近五年(92年至96年)外籍人士總入境人次,由92年814萬人次迄96年1,264萬人次,增加450萬人次、1.55倍,97年1-10月計1,042萬人次,較上(96)年同期略減14萬人次、1.51%;總出境人次,由92年813萬人次迄96年1,264萬人次,增加451萬人次、1.55倍,97年1-10月計1,047萬人次,較上(96)年同期略減20萬人次、1.89%;各年入、出境地點均以桃園機場居多,其次為高雄機場;而居留在臺人數則由92年底40萬人迄96年43萬人,增加2萬7,885人、1.07倍,97年10月底計44萬693人,較上(96)年同期增加5,111人次、1.17%。(詳表1) 二、經統計近五年(92年至96年)各地方法院檢察署執行外籍人士判決有罪人數,除93年略為下降,其餘各年均逐年成長;自92年761人次迄96年1,480人,計增加719人、1.94倍;本(97)年1-10月計1,585人,較上(96)年同期增加329人、26.19%。涉案國籍以越南、泰國、印尼、菲律賓、馬來西亞、緬甸、香港、日本、韓國、英國等外籍人士居多。而隨著兩岸經貿、直航等政策推展,刑罰定罪之大陸地區人數亦逐年增加,其本(97)年1-10月與上(96)年同期比較計增加268人、1.25倍;而越南、泰國、印尼、菲律賓則係開放引進外籍勞工導致刑罰定罪人數亦逐年增加。(詳表2) 三、外籍人士觸犯刑罰之態樣甚多;經統計有公共危險罪、偽造文書印文罪、妨害性自主罪、妨害風化罪、賭博罪、傷害罪、竊盜罪、贓物罪、侵占罪、詐欺罪、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國家安全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入出國及移民法等犯罪類型。觀察92年至97年10月之間,則以竊盜罪、偽造文書印文罪、公共危險罪、國家安全法、賭博罪、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傷害罪等七類罪型居多,而判決有罪者以觸犯竊盜罪1,546人居首,其次偽造文書印文罪1,448人占第二,公共危險罪620人則居第三。(詳表3) 蕭麗香(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統計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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