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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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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體有病或有殘障者,能否執行社會勞動?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12-06
  • 資料點閱次數:6280

答:原則上如有罹患結核病,尚未治癒者,或有不能自理生活者,不能執行社會勞動。因此如患有疾病或殘障者,由檢察官視個案狀況認定之。最好能提出體檢表,以供檢察官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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