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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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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經准許易服社會勞動後,嗣後有錢易科罰金,能否再聲請易科罰金?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12-06
  • 資料點閱次數:6163

答:可以。經獲准後,得以剩餘刑期換算罰金金額後,以一次繳納完限,不可再分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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