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年度緩起訴處分金及認罪協商金方案期中執行成果查核說明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04-11
  • 資料點閱次數:433

114年度緩起訴處分金及認罪協商金方案期中執行成果查核說明

一、請受補助地方自治團體及公益團體提供114年1月起至5月止執行成果及經費支用情形。

二、請於114年6月9日(星期一)下班五點前將書面資料及電子檔光碟各1份送達本署,並依附件10-1及11-1說明。

三、洽詢電話:04-22232311按2轉分機5428(專案助理邱韋禎小姐)。

附件下載